经管学院实验教学材料要求
一、实验课需提交资料清单
(一)独立实验课
1.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2份);
2.课程教学大纲(1份);
3.课程教学总结(1份);
4.教学工作记录本(1份);
5.教学活动过程表(1份);
6.学生实验报告;
(二)课内实验(8个课时及以上)
1.课程教学大纲(1份);
2.教学工作记录本(1份);
3.教学活动过程表(1份);
4.学生实验报告;
(三)课内实验(4个课时及以上)
1.课程教学大纲(1份);
2.教学活动过程表(1份);
3.学生实验报告;
二、各项资料具体要求
1.实验教学工作记录本考勤、实验成绩登记和签字的地方,必须手写,其余部分可以打印,所有项目必须有内容、填写完整;
2.提交的大纲必须与专业年级高度吻合;
3.提交的独立实验课成绩单必须要有任课老师和院领导签字;
4.实验报告排序必须与最终成绩单上的学生序号一致;
5.独立实验课教学总结必须要有任课老师签字和落款日期;
6.实验教学工作记录本上的实验登记成绩必须与实验报告批阅成绩一致;
7.实验课程教学活动过程表上的考勤、实验报告等成绩必须要与支撑材料一致;
8.实验报告必须是一个项目一份报告,且必须与大纲上的项目一致;手工实验(如会计手工实验)也要完成实验报告撰写;
9.实验报告批阅要求:(1)一份报告一个成绩,成绩写在项目报告首页,计算出所有实验项目报告综合平均成绩,并写在课程实验报告封面;(2)实验报告批改必须用红色笔迹,要有批改痕迹(如√、×、批注等),最后要写上批阅老师签名和批阅日期;
备注:
①只有在分析测试中心和经管实践教学中心上的实验课才需要提交上述材料到经管实践教学中心,其余在教室和校外上的实验课资料提交到教研科;
②实验教学材料的提交分为课内实验和独立实验,分别按照提交材料名称、数量和要求的提交时间提交到经管实践教学中心处。